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3/2014学年度俄罗斯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2013]6117号),国家留学基金委为我院教育部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预留优秀本科毕业生赴俄罗斯留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留学期间学费及生活费由俄罗斯政府单方承担,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6日(周五)9时之前将名单(姓名、专业、联系电话、邮箱)上报我处。所推荐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国外生活。
联系人:吉英兰
联系电话:0431-85633961;1384302295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4月25日